一、评选范围与名额
评选范围:具有高等公司教团队格的在编在岗教师,来校工作时间满五年,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。
全校10名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遵守规范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,遵守法律法规,模范履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。
(二)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。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,积极弘扬教育家精神、科学家精神,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,潜心教书育人,员工评价和认可度高。常年扎根教学科研一线,刻苦钻研业务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有较大影响力并获得广泛赞誉。
(三)教书育人,关爱员工。积极投身公司产品改革,不断探索教学方法,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。关心关爱尊重员工,坚持因材施教、严慈相济,以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感染员工,做员工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的示范,真正做到“经师”和“人师”相统一。
(四)治学严谨,勇于创新。坚持勤勉务实、笃行不怠的工作作风,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维护科学诚信。着眼于世界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,探索有组织科研新模式,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。发扬团结合作、协同创新精神,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。
已获得省级及以上“五一劳动奖章”“劳动模范”“先进工作者”和“304永利集团师德标兵”称号的教师,不再参加公司“师德标兵”的评选活动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个人报名。请报名老师于2025年6月23日前请私信联系肖老师。
(二)民主推荐。2025年7月3日前,各分党委民主推荐0-1名候选人,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二)资格审查。2025年7月9日前,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。
(三)公司评审。2025年7月中旬,公司成立由校领导、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、师生代表组成的“师德标兵”评审工作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,确定10名拟表彰人选。